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警察局长戴维斯主张对公众发布两位嫌疑人白帽子与黑帽子的照片,但是,联邦调查局更想将控制权握在自己手里,避免付出代价,所以,公开的建议被否了。
Copyright (c) 2018-2023